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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规 | 园长负责制、自营食堂、负责人陪餐 …事关幼儿园食品安全,两部门公开征求意见近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教育部起草的《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 01 实行园长负责制 责任落实到人 《征求意见稿》指出幼儿园集中用餐应当坚持公益、便利、健康的原则,结合幼儿膳食营养特点,合理安排餐食品种,围绕采购验收、贮存、加工、配送、供餐等关键环节,健全幼儿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,保障食品安全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明确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,要求幼儿园食堂、承包经营企业、供餐单位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明确任职要求和具体职责。 《征求意见稿》要求强化动态风险防控。落实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制度,形成每日检查记录、每周排查分析、每月调度总结,同时要求对人员配备、风险管控、履职记录等资料归档备查。 据教育部《202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》数据显示,全国共有幼儿园25.33万所,在园幼儿3583.99万人。市场监管总局表示,幼儿园集中用餐群体敏感特殊,家长和社会高度关注,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必须更加精细、严格,提高风险防控能力,切实保障幼儿饮食安全。 02 幼儿园原则上自主经营食堂 《征求意见稿》结合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特点,围绕供餐模式选择、食材采购验收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、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做出规定,禁止使用散装食用油、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。 此外,《征求意见稿》规定,幼儿园集中用餐的食品从烧熟到食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。需要配送到教室等食品处理区以外区域分餐的,应当使用专用、密闭、保温的配餐设施设备,并按餐次对配餐设备和用具进行清洗消毒。 03 鼓励“明厨亮灶”要求相关负责人陪餐 《征求意见稿》还强化社会监督,鼓励幼儿园推进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建设,实现全链条视频监控,要求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和信息公开制度。 《征求意见稿》规定,县级以上地方教育、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食堂建设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系统,实现食材验收及入库出库、贮存保管、加工烹饪、餐食分发、师生就餐、食品留样等全链条无死角实时视频监控覆盖。 客易捷食安监管系统以“提升监管效能”为核心,构建“预警-管控-溯源”食安闭环体系,后厨视频AI分析数据、从业人员晨检数据、告警趋势、明厨亮灶、食材采购数据等实时呈现,确保后厨管理全程合规可控制。
食安监管大屏 《征求意见稿》规定,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,每餐均应当有幼儿园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,做好陪餐记录,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。有条件的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,同时应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,鼓励内部监督举报。 从园长负责制到陪餐制度,从食材源头到加工过程,应用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,织密幼儿园食品安全防护网。 |


